摘要: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闫冬)衡水一家酒业公司老白干酒查出问题。7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八期)。通报称,本次抽样的食品共1288批次,涉及经营主体674家,共检测食品指标6748项次,发现不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闫冬)衡水一家酒业公司老白干酒查出问题。7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八期)。通报称,本次抽样的食品共1288批次,涉及经营主体674家,共检测食品指标6748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4批次。其中酒类3批次。
卧龍泉老白干酒一项目不达标
标称衡水卧龙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卧龍泉老白干酒(型号规格等级:42%vol 500ml/瓶,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日期:2018-10-17)总酯(以乙酸乙酯计)项目不合格。标准要求为≥1.50 (g/L),检验结果为1.29(g/L),该项目不达标。检测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据了解,总酯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及香型有关,如果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薄。《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高度酒一级标准总酯应≥1.50(g/L)。总酯不达标,有可能是出厂前质量控制问题,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控制不严,造成酯含量偏低;还有可能是自然存放过程中的酯降低,浓香型白酒在存放过程中,会出现总酯降低、总酸增加的现象,可能导致出厂检验时总酯合格,但时间长了低于国家标准。
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约谈
有媒体报道,去年5月,河北省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对包括衡水卧龙泉酒业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白酒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约谈。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企业进行以下承诺:一、承诺不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和其他酒等酒类产品;二、承诺白酒和其他酒等酒类产品中氰化物、甲醇含量和塑化剂污染物含量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三、承诺不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纽甜等甜味剂生产白酒产品;四、承诺不以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五、承诺不以中药材和仅供保健食品使用的原料生产配制酒;六、承诺标签标识规范真实,不生产销售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不真实的酒类产品,委托加工的酒类产品如实标注产品的产地;七、承诺不生产、销售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酒类产品;八、承诺不生产假冒其他企业的酒类产品,不生产侵犯其他厂家包装装潢、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山寨”酒类产品;九、承诺不在本厂区以外灌装和储存酒类产品;十、承诺不在酒类产品中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和其他药品,如有违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十一、承诺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性规定。
这家公司还曾经偷税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该企业早年还因偷税被税务部门处罚。
冀衡税稽罚(2019)50489号显示,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稽查局决定对衡水卧龙泉酒业有限公司处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即增值税罚款12708.8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635.46元,企业所得税罚款7123.40元,消费税罚款141251.85元。
据企查查,衡水卧龙泉酒业有限公司于1999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6044万元。法定代表人杜西来。经营范围包括白酒酿造、加工、销售;配制酒加工、销售;本企业产品进出口业务;房屋及场地租赁。
该公司官网介绍,卧龙泉酒业继承杜康古法传统酿酒工艺,主酿卧龙泉自主品牌:老白干香型、浓香型、芝麻香型三大系列68个品种,2008年—2014年卧龙泉白酒先后被评为“河北省优质产品”、“河北省著名商标”、“河北省名牌产品”、“质量诚信AAA品牌企业”。